唐人试帖
清毛奇龄编。毛奇龄(1623~1716),本名甡,字初晴,后改今名,字大可,一字齐于,号西河,萧山(今属浙江)人。明末诸生。清康熙时荐举博学鸿儒科,授翰林院检讨,充《明史》纂修官。学问渊博,著述甚多。此书成于康熙四十年(1701),凡四卷,前有自序,所收皆唐人应举所作试帖诗,然大多非名家作品。诗后皆加注释、评点。评为双行夹评,或为尾评。其中所谓的“破题”、“承题”之类,后为吴学濂《唐人应试六韵诗》一书所备录。
清毛奇龄编。毛奇龄(1623~1716),本名甡,字初晴,后改今名,字大可,一字齐于,号西河,萧山(今属浙江)人。明末诸生。清康熙时荐举博学鸿儒科,授翰林院检讨,充《明史》纂修官。学问渊博,著述甚多。此书成于康熙四十年(1701),凡四卷,前有自序,所收皆唐人应举所作试帖诗,然大多非名家作品。诗后皆加注释、评点。评为双行夹评,或为尾评。其中所谓的“破题”、“承题”之类,后为吴学濂《唐人应试六韵诗》一书所备录。
1670—1739清江苏无锡人,字松友,号礼斋。康熙进士。康熙五十六年(1717)任山西学政。雍正元年(1723)迁兵部左侍郎,署河南巡抚,督办黄河决口事。次年官河南河道副总督。七年晋河南山东河道总督
读音:Sǎlǐgē【源】 元时色目三十一氏中有撒里哥氏(13)。【变】 清《续通志·氏族略》作〔萨拉噶〕(24)。元代 “色目人” 姓。为元代色目人三十一种姓之一。陶宗仪《南村辍耕录》收载; 《续
在今云南通海县东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15通海县: “新生泉在县东十里。可溉田百亩。”
苗族丧葬习俗。流行于贵州惠水地区。一般在埋葬死者后不久举行。届时亲友参加。先用两根竹竿扎成人形,外罩衣服。用两袖端一簸箕,立在堂屋中间。由送葬时吹芦笙的原班人马吹芦笙、跳舞,请巫师念咒语。一人执假人走
清政府与朝鲜订立的电信事务约章。光绪十七年二月十五日(1891.3.24)签订。凡九条。主要内容:(1)变通《中国代办朝鲜陆路电线合同》中有关规定,允朝鲜自行设办元山线路;(2)根据前订有关条约的原则
官名。北魏置,掌教授礼仪,备顾问。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六品中。
①三卷。明王应乾修,郭毓秀增修。王应乾,淮阴人,万历二十八年(1600)年进士。三十五年(1607)任堂邑知县。郭毓秀,古鄗人,顺治二年(1645)任堂邑知县。按堂邑志,创修于明万历二十年(1592)
去思:对离职官吏的怀念。西汉大臣何武多年任地方官员,后调到朝廷,先后任司隶校尉(负责监察举报各级官吏)、京兆尹(京都长安附近地区的长官)、御史大夫(位仅次于丞相,负责监察、弹劾)、大司空(三公之一,负
壮族古代葬俗。流行于广西。在“桂林甄皮岩”、“柳江大龙潭”、“横县西津”、“邕宁长塘”、“扶绥敢造”等新石器时代遗址中皆有发现。尸骨呈蹲坐姿势,头稍前倾,腰略弯曲,两手垂直或交叉置于胸前,下肢屈至胸前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