酎金律
律名。汉代规定酎金数量和成色的法律。文帝时颁行。酎金即王侯向封建国家交纳用以供奉宗庙祭祀的黄金。《史记·平准书》裴駰集解引如淳曰:“《汉仪注》王子为侯,侯岁以户口酎黄金于汉庙,皇帝临受献金以助祭。大祀日饮酎,饮酎受金。金少不如斤两,色恶,王削县,侯免国。”据《汉书·武帝纪》,元鼎五年(前112)武帝借口列侯所献酎金数量和成色违犯规定, 一次夺爵一百零六人。
律名。汉代规定酎金数量和成色的法律。文帝时颁行。酎金即王侯向封建国家交纳用以供奉宗庙祭祀的黄金。《史记·平准书》裴駰集解引如淳曰:“《汉仪注》王子为侯,侯岁以户口酎黄金于汉庙,皇帝临受献金以助祭。大祀日饮酎,饮酎受金。金少不如斤两,色恶,王削县,侯免国。”据《汉书·武帝纪》,元鼎五年(前112)武帝借口列侯所献酎金数量和成色违犯规定, 一次夺爵一百零六人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山后两林(今四川甘洛)蛮人。天禧二年(1018),山后两林百蛮都鬼主李阿善遣将军卑热等一百五十人来贡。
周朝谓为天子守土之臣,即诸侯。《礼记·玉藻》: “诸侯之于天子,曰某上之守臣某。”诸侯对天子的自称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一年:“(栾盈)辞于行人曰:天子陪臣盈,得罪于王之守臣,将逃罪。”《礼记·玉藻》:“
秦置。县因东有古津水、浈江,西有建水,北有龙江,四水俱臻得名。治今广东四会市(会城)。历属南海郡、广州、端州、肇庆路、肇庆府,1993年改为市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统带宿卫军士,负责宫廷守卫。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六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。
见“宽甸”(1946页)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,属少府监。掌织绣和制作皇帝、后妃所用服饰、烛笼照道、花卉等。设令、丞、直长等职,秩从六品、从七品、正八品。贞祐二年 (1214)唯设官一员。辖有绣工、都绣头各一人,副绣头四人,女四百九
官名,王莽置,属大司空,位孤卿,与其他八卿分掌中都官诸职。若,顺也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
【介绍】:东晋人。为国子助教。有《邺中记》,记十六国石虎诸事,叙述典核。
西汉.司马迁撰《史记.项羽本纪》:“居鄛人范增,年七十,素居家,好奇计,往说项梁(项羽叔父)曰:‘陈胜败固当。夫秦灭六国,楚最无罪。自怀王入秦不反(反同返),楚人怜之至今,故楚南公曰:“楚虽三户,亡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