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河之役
明代浚通运河工程之一。嘉靖六年(1527)黄河决于沛县(今属江苏),浸入运河,漕运受阻。明朝政府议开北自南直隶鱼台(今属山东)直抵沛县之留成(今已沦入微山湖),凡一百四十余里的新河,以通漕运。役夫六万五千(一说九万八千),耗银二十万两,原定工期六个月,开工四个月。开工未久,因朝议不协罢役。四十四年,黄河复决于沛县,全河北徙,上下二百里运道皆淤阻。工部尚书朱衡乃即原开新河疏浚之,佥都御史潘季驯复浚留城以南旧河,漕运乃通。
明代浚通运河工程之一。嘉靖六年(1527)黄河决于沛县(今属江苏),浸入运河,漕运受阻。明朝政府议开北自南直隶鱼台(今属山东)直抵沛县之留成(今已沦入微山湖),凡一百四十余里的新河,以通漕运。役夫六万五千(一说九万八千),耗银二十万两,原定工期六个月,开工四个月。开工未久,因朝议不协罢役。四十四年,黄河复决于沛县,全河北徙,上下二百里运道皆淤阻。工部尚书朱衡乃即原开新河疏浚之,佥都御史潘季驯复浚留城以南旧河,漕运乃通。
官名。①又称“收掌官”。明清科举考试中特设之官。负责把试卷分配给各房“房官”。分为内收掌、外收掌,分属内、外“帘官”。② 清朝内阁所属内翻书房、方略馆之职官。详“内翻书房”、“方略馆收掌”。
在今贵州安顺市东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21安顺府: 碧波桥河“在府东二里”。
南朝梁置,治所在今河南潢川县东北。北周为淮南郡治。隋开皇初废。
隋大业五年(609)置,属河源郡。治所在曼头城(今青海共和县西南)。唐初废。古县名。隋大业五年(609年)置,治曼头城(疑在今青海共和县西南一带)。属河源郡。隋末废。
同“飘樊落溷”。清王韬《淞隐漫录.三十六鸳鸯谱中》:“韵兰,未识其人,似以良家而误堕风尘者。飞絮落花,飘藩坠溷,亦殊可惜已!”见“飘茵堕溷”。清·王韬《淞隐漫录·三十六鸳鸯谱中》:“韵兰,未识其人,似
在今新疆焉耆回族自治县西南。有古代寺院遗址。
见“河中①”。
亦作“昆仑丘”。即昆仑山。传说为天帝所居之所。后因用以咏仙境或咏玉(昆丘产玉)。武元衡《甫构西亭偶题因呈监军及幕中诸公》:“瀛海无因泛,昆丘岂易寻。”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即李梦阳、何景明、徐祯卿、边贡、康海、王九思、王廷相。七人于明弘治、正德间提倡文学复古运动,故有是称。以别于“后七子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