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省交涉使章程
清宣统二年(1910)外务部奏定。共十八条。规定凡有交涉省份,设交涉使司交涉使一员,办理全省交涉事务。其选用办法则视其资格不同,或由外务部预保候简,或由外务部丞参、出使大臣、实缺道员简放者作为实授;或由出使大臣改任。其原为郎中、候补道员者一律作道员署任。就所驻地方设立交涉公所,督率委员每日定时入所办公。分设秘书、翻译两科。委员以下设书记生。委员应由历办交涉及通晓外国语文之官员充任。
清宣统二年(1910)外务部奏定。共十八条。规定凡有交涉省份,设交涉使司交涉使一员,办理全省交涉事务。其选用办法则视其资格不同,或由外务部预保候简,或由外务部丞参、出使大臣、实缺道员简放者作为实授;或由出使大臣改任。其原为郎中、候补道员者一律作道员署任。就所驻地方设立交涉公所,督率委员每日定时入所办公。分设秘书、翻译两科。委员以下设书记生。委员应由历办交涉及通晓外国语文之官员充任。
官名。金置,管理巩国公家属。有同提控佐之。
十八卷。清李瑶撰。李瑶,字子玉,江苏吴县人,生卒年不详。是书记明末清初史事。以温睿临《南疆绎史》为底本,对书中位号有不应书者,事迹有不尽备者,悉为考证得失,缀补周详。其余忠贤义烈,与夫闺中方外之卓然有
清初太湖地区以农民、渔民为主的起义军。顺治二年(1645),清军占领江南后,太湖地区赤脚张三、毛二、沈泮等相继起义,参加者头缠白布为号。以淀山湖、长白荡、澄湖为根据地,出没于苏州、宜兴、松江等地,抗击
【生卒】:1765—1841【介绍】:清浙江嘉兴人,字中玉,号介石。性孝,嘉庆元年举孝廉方正,未用。善书法,人争求索,亦工诗。曾编纂《人海韵编》。有《介石诗钞》。
读音:Sà’túlū【综】 清正白旗满洲闲散赫森泰之妻为萨图噜氏(260)。
益宗少子。袭爵。位至征虏将军中散大夫。卒。
在今山东东明县南六十里马头镇,南滨大河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6东明县:杜圣堤,“《志》云,长堤属县境者三十三里,而长堤为要口。嘉靖十三年,因旧址增筑。有杜圣砦,亦曰杜圣集,置巡司于此”。
地名。藏语音译,又作“孜塘”,意为“玩耍的坝子”。山南地区中心市镇,西藏历史古城之一,相传观世音菩萨点化之弥猴与岩洞女妖结婚,在此繁衍后代,发展成藏族。吐蕃王朝曾建都于此。在山南地区雅鲁藏布江中游南岸
官名,两汉皆置,掌领越骑宿卫兵,两汉时俸六百石,东汉时俸千石。属越骑校尉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四》。
官制用语。又称削籍、落籍。宋朝学制和官制中的一项规定。太学生严重违犯学规,或请长假满一年,即予除籍。官员犯某些罪过,以除籍为处分,降为平民。文武官因故亡没者,例皆除籍。(1)指官员开除名籍,为官员处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