兴安运河
即“灵渠”。
即“灵渠”。
见“工巡总局”。
清末湖南、四川两省为自办铁路而筹集资本的形式之一。湘省人士在筹议赎回粤汉铁路时,曾提议“捐之于田租”的按租均抽之法。宣统二年(1910)实行“按租认股,随粮缴纳”,五十石起征,采用累进租股法,共筹租股
?—前247战国时魏国安陵(今河南鄢陵北)人。其子仕于秦,秦使之为管(今河南郑州)守。魏安釐王三十年(前247),魏攻管不下。信陵君使人令其攻管,则将仕之以五大夫,他推辞,信陵君大怒,命安陵君生缚之。
官名。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五月设。位佥事之下。无定员,视事之繁简酌置。分任本院法律法令之起草与审议。
一卷。晋孙绰(314-371)撰。清马国翰辑为一卷。绰字兴公,太原中都(今山西榆次)人。晋文学家。官至廷尉卿。《隋书·经籍志》载《集解论语》十卷,并新旧唐志同为绰撰。《经典释文·叙录》作集注,亦为十卷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增设之朝上职官。天历庚申十年(1860)始设。位高于六部官,以天王最亲信者为之。职掌不详。
【介绍】:元杞县人,徙晋康。好学通《礼记》,有文武才。仁宗时以乡荐为本州同知。为政以厚风俗,兴教化为本。郡屡为西寇所扰,全谕民以防御策,自是岁免劫夺。调向武州同知,迁太平路,封敦武校尉。
藏语音译,原西藏地方政府四品僧官职位名。相当于四品俗官。大多是贵族子弟在僧官学校“孜洛布扎”受一定时间训练后,先任“孜仲”,再升任宗本或各处局副职,后可升此品级。如仲译钦波(大秘书,译仑之主管僧官)即
同“汉将柱”。宋范成大《送刘唐卿户曹擢第西归》诗:“摩挲汉柱怆分襟,邂逅吴船喜盍簪。”
重叠连续貌。白居易《同微之赠别郭虚舟炼师五十韵》:“绸缪夫妇体,狎猎鱼龙姿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