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藏法典
原西藏地方政府审理一般民事、刑事案件所据的成文法。源于吐蕃之六种大法,后经西藏历代执政者整理,编成一套政教合一以维护农奴主利益为主旨的等级森严、科条分明的法典。分两种:一为“却尺母”(藏语音译,意为喇嘛“教法”),凡喇嘛犯法皆依此法由寺院处治,或除僧籍,逐出寺院后,始能由西藏地方政府依法处理;另一为“甲尺母”(藏语音译,意为“王法”),凡西藏地方人民犯法皆依此法由司法部门处治。主要有※“十善法”、“十六净法”、※“十五法”、※“十六法”、※“十三法”、※“十二法”等。
原西藏地方政府审理一般民事、刑事案件所据的成文法。源于吐蕃之六种大法,后经西藏历代执政者整理,编成一套政教合一以维护农奴主利益为主旨的等级森严、科条分明的法典。分两种:一为“却尺母”(藏语音译,意为喇嘛“教法”),凡喇嘛犯法皆依此法由寺院处治,或除僧籍,逐出寺院后,始能由西藏地方政府依法处理;另一为“甲尺母”(藏语音译,意为“王法”),凡西藏地方人民犯法皆依此法由司法部门处治。主要有※“十善法”、“十六净法”、※“十五法”、※“十六法”、※“十三法”、※“十二法”等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蒙古部人。初随从窝阔台征伐钦察、康里、回回等部,1232年收河南、关西诸路。1236年在涿州(今河北涿州)建置织染七局。后为涿州路达鲁花赤。【介绍】:元蒙古人。从太宗攻钦察、康里、回回等部,又从收河南
即大慈恩寺。在今陕西省西安市和平门外。寺始建于隋代,原名无漏寺。贞观时唐高宗李治为太子时,为追念其母文德皇后,改建为大慈恩寺。寺内壁画为当时著名画家阎立本、吴道子所画。寺庙建成后,玄奘即由弘福寺迁来,
古代泛指中国西北之沙漠地区。《楚辞·招魂》:“魂兮归来!西方之害,流沙千里些。”或专指弱水余波所入之地,即居延泽一带地区。在今内蒙古西部额济纳旗。《尚书·禹贡》:“导弱水,至于合黎,余波入于流沙。”
《汉书.高帝纪》:“臣闻‘顺德者昌,逆德者亡’,‘兵出无名,事故不成’。”顺:依顺;德:德行;昌:昌盛;逆:违逆;亡:毁灭。意谓符合依顺道德的,就能够昌盛繁荣,违逆道德的则会遭到毁灭。明.朱鼎《玉镜台
在今浙州杭州市西。五代晋天福三年(938) 吴越国建净空禅院,宋理宗时改名玉泉寺,清康熙中改为清涟寺。寺内有玉泉。
【生卒】:224-271字季彦,河东闻喜(今属山西)人。魏尚书令裴潜子。初仕魏为黄门侍郎,累官尚书仆射,封侯。司马炎代魏,加左光禄大夫,封郡公。博通儒学,精于山川地理之势,著有《禹贡地域图》十八篇。泰
清雍正五年(1727)置,属台湾府,光绪十三年(1887)改属台南府。驻地即今台湾澎湖县文澳乡。管辖澎湖及其周围岛屿,有总兵驻其地。二十一年为日本侵占后移治马公镇。1945年抗战胜利后改设澎湖县。
源见“兰亭会”。又《文选.颜延之〈应诏宴曲水作诗〉》“每惟洛宴”李善注引南朝 宋东阳无疑《齐谐记》:“束晳对武帝曰:‘昔周公卜洛邑,因流水以汛酒,故逸诗曰:羽觞随流波。’”《晋书.束晳传》引作“羽觞随
《汉书.陈遵传》:“观瓶之居,居井之眉,处高临深,动常近危……一旦叀碍,为瓽所?,身提黄泉,骨肉为泥。”后以“瓦罐不离井上破”谓汲水的瓦罐终将破碎于井上,势所必然。《水浒传》一〇四回:“三个人斗了三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