窝稽部
见“窝集部”(2297页)。
见“窝集部”(2297页)。
【介绍】:明浙江遂安人,字孺初。万历三十二年进士。授松江府推官。历巡漕御史,天启时巡抚应天。党附魏忠贤,为魏建生祠于苏州虎丘。天启六年,捕杀怒打阉党走卒之苏州颜佩韦等五人,以媚阉党。崇祯元年,以附阉党
【生卒】:?—前673名突。庄公子。前701年逐其兄昭公而即位。祭仲专国政,阴与其婿雍纠谋杀祭仲,事泄,前697年被逐居边邑栎。前680年,使人诱劫郑大夫甫假,强令假杀郑君子婴,由栎回国复位。后又与虢
见“两京武库令”。
在今浙江金华市城区,系旧金华府城之东门。《明史·太祖纪》: 元至正十八年 (1358) 冬,太祖 “命胡德济迎战于梅花门,大破之,婺州降”,即此。
南齐建元二年(480)置,属龙安郡。治所在今安徽太湖县东。陈太建五年(573)废。古县名。南朝齐建元二年(480年)置,治今安徽省太湖县东。陈太建五年(573年)废。
高句骊国官号。 见于《北史》等南北朝史书,为高句骊国十二等级“大官”(《周书》加※“褥萨”称有十三级)中之第七级,位于※“乌拙”之下,※“大使者”之上,与诸官分掌内外事。《新唐书》列为第三级。
1701—1769清江西清江(今樟树)人,字方来,号兰畹。雍正进士,授吏部主事。乾隆六年(1741),任广西巡抚,曾出兵镇压贵州、广西等地苗民起义。后授湖南巡抚。时乡民多填塞池塘沟洫为田,官吏以此邀垦
字珍之,武强(今属河北)人。东魏末,为清河太守,境内绝盗迹。善行教化,不食民馈赠。在郡六年,吏清民安。北齐天保中,迁廷尉正,于案件多所平反。御史台结案,须大理寺联署,由其始。为行徐州事,准淮水两岸通商
?—1631柴一作豺。明末人。农民起义首领。崇祯三年(1630)攻合水。次年与独行狼克中都,后被明军诱杀。
同“南溟鹏”。宋黄庭坚《次韵雨丝云鹏》:“安知陇鸟樊笼密,便觉南鹏羽翼低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