傣族债务清偿法规
旧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社会有关债务清偿和人身抵债的规定。(1)凡丈夫借钱,妻子不知,死后妻子不负责清偿。(2)凡父亲借钱,死后由儿子清偿,但只付本,不付息。(3)凡借钱时未言明利息,时间过长,债主索利无效。(4)凡负债过多,无法清偿,由父母或亲戚将本人典卖,以抵债务。
旧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社会有关债务清偿和人身抵债的规定。(1)凡丈夫借钱,妻子不知,死后妻子不负责清偿。(2)凡父亲借钱,死后由儿子清偿,但只付本,不付息。(3)凡借钱时未言明利息,时间过长,债主索利无效。(4)凡负债过多,无法清偿,由父母或亲戚将本人典卖,以抵债务。
在今湖北武昌县(纸坊镇)东南。即梁湖东南部。《清一统志·武昌府一》:马饮浆湖“在武昌县(今鄂州市)西南一百里。又西南五十里为乌翎湖”。
文集。唐李翰撰。梁肃《补阙李君前集序》谓李翰以所作三十卷为前集。《新唐书·艺文志四》著录《李翰前集》三十卷。《宋史·艺文志七》著录《李翰集》一卷。其集当已亡佚。《全唐文》存文十三篇。
源见“田横岛”。指义士的悲壮之歌。北周庾信《拟咏怀》之八:“空营卫青冢,徒听田横歌。”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1948年淮北解放区由阜阳县城区析置。治所即今安徽阜阳市。1949年属皖北行署区。1950年撤销,并入阜阳县。旧市名。豫皖苏解放区设。1948年由安徽省阜阳县析置,治今阜阳市城区。1949年改隶皖北行
字仲常。延祐五年(1318)第进士,为吉安永丰丞。升湘乡州判官。后任嘉鱼县尹。著《非非国语》。【生卒】:1274—1327【介绍】:元抚州崇仁人,字仲常,一字德常,又字叔当。虞集弟。幼与集皆受家学,出
官名。唐代三京府、援三京府所置的凤翔等六府、上中下都督府,均置录事,其职掌同“州录事”,其地位低于司录参军或录事参军。
唐代门下省在宫中左掖,故称左掖或左省;中书省在宫中右掖,故称右省或右掖;又统称掖省。《新唐书·刘祥道传》上疏陈六事:“掖省崇峻,王言秘密,尚书政本,人物所归。”
清雍正七年 (1729) 改保靖州宣慰使司置,属永顺府。治所即今湖南保靖县。民国初属湖南辰沅道。1922年直属湖南省。在湖南省西北部、沅江支流酉水流域,西邻重庆市。属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。面积1746
一卷。清代洪亮吉(1746-1809)撰。洪亮吉初名礼吉,字君直,一字稚存,号北江。阳湖(今江苏武进县)人。清代文学家,经学家,乾隆六十年(1759)进士。授翰林院编修。充国史馆编纂官。嘉庆三年(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