龙逢极谏
汉.韩婴《韩诗外传》卷四:“桀(夏朝末代暴君)为酒池,可以运舟,糟丘足以望十里,而牛饮(俯身就池而饮,状如牛饮水)者三千人。关龙逢进谏曰:‘古之人君,身行礼义,爱民节财,故国安而身寿。今君用财若无穷,杀人若恐弗胜,君若弗革,天殃必降而诛必至矣!君其革之。’立而不去朝。桀囚而杀之。”
关龙逢是夏代末年桀时的大臣。夏桀暴虐荒淫,龙逢多次直谏,被桀囚禁杀死。后因用为忠臣直谏的典故。
明.萧良有《龙文鞭影》卷四:“龙逢极谏,王衍清谈(晋王衍,字夷甫,惠帝朝为尚书令,善谈《老》、《庄》)。”
汉.韩婴《韩诗外传》卷四:“桀(夏朝末代暴君)为酒池,可以运舟,糟丘足以望十里,而牛饮(俯身就池而饮,状如牛饮水)者三千人。关龙逢进谏曰:‘古之人君,身行礼义,爱民节财,故国安而身寿。今君用财若无穷,杀人若恐弗胜,君若弗革,天殃必降而诛必至矣!君其革之。’立而不去朝。桀囚而杀之。”
关龙逢是夏代末年桀时的大臣。夏桀暴虐荒淫,龙逢多次直谏,被桀囚禁杀死。后因用为忠臣直谏的典故。
明.萧良有《龙文鞭影》卷四:“龙逢极谏,王衍清谈(晋王衍,字夷甫,惠帝朝为尚书令,善谈《老》、《庄》)。”
不分卷。清未著撰人。作者生平不详。是书记事起自顺治元年(1644年),唐王在福州即位,改元隆武,止于康熙二十二年(1683年)闰六月。此书各篇皆记郑氏史事,对清初禁海政策详述始末,对禁海政策对沿海各地
元代管理江南佛教寺院僧尼之僧官。至元元年(1264)置※总制院(后改名※宣政院),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。十三年(1276),元军入江南,取临安(今浙江杭州)。十四年二月,诏以僧亢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匈奴刀器名。呼韩邪单于曾用来削金入酒与汉使誓盟。《汉书》应劭注:“径路,匈奴宝刀也。”建国后内蒙古战国时期匈奴墓葬出土的蝴蝶展翼状青铜短剑,有认为即此种宝刀。
读音:Xìwò《姓氏词典》 引 《金史》 收载,“金有细卧文忠。”未道其详。
① 《汉书·地理志》 蜀郡绵虒县 (今四川汶川县西南绵虒镇): “玉垒山,湔水所出,东南至江阳 (今泸州市) 入江。” 又据 《水经·江水注》: 上游出玉垒山后即入岷江,当指今汶川与都江堰市间岷江支流
羽骑,为“羽林骑”的省称,即羽林军的骑兵,为禁卫军,汉置,分左、右,其长官称监,有丞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二·光禄勋》:“羽林左监一人,六百石。主羽林左骑。丞一人。羽林右监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主羽林右骑。
即今江苏江宁县西南吉山下。清同治《上江两县志》卷5《城厢》:有“元山镇”。光绪《江苏全省舆图》江宁县记:“元山镇在城南四十里。”(1)在四川省平昌县北部。面积38.8平方千米。人口2万。镇人民政府驻元
1679—1732即胤祺。清圣祖第五子。康熙三十五年(1696),从征噶尔丹,领正黄旗大营。三十七年,封贝勒。四十七年,太子允礽被囚,他亦遭拘禁。次年释放后被封为恒亲王。
即今黑龙江省林甸县。清末 《黑龙江全界地图》: 齐齐哈尔东南有林甸。1914年设林甸设治局于此,1917年改为林甸县。民国熊知白 《东北县治纪要》 黑龙江省林甸县: “县市旧名大林家甸,市街周围宽五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