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授
官制用语。① 官员因功勋获一个以上爵位时,可申请将较低者转让给子弟。《周书·王勇传》:“(新阳郡公王勇)又论讨茹茹功,别封永固县伯,邑五百户。时有别封者,例听回授次子,勇独请封兄子元兴,时人义之。”②宋朝转官的一种规定。凡官员磨勘后应转官,若碍于“止法”,许请以恩命授予弟姪、子孙,使之出官或转行,称为回授。
宋代官员转官的一项规定。官员经磨勘后, 原应转官, 但因止法规定,升授到一定官阶不能再升,但经奏请,可准许授予弟侄子孙,准其出官或转行;亦可封赠父母。此种规定,称为回授。
官制用语。① 官员因功勋获一个以上爵位时,可申请将较低者转让给子弟。《周书·王勇传》:“(新阳郡公王勇)又论讨茹茹功,别封永固县伯,邑五百户。时有别封者,例听回授次子,勇独请封兄子元兴,时人义之。”②宋朝转官的一种规定。凡官员磨勘后应转官,若碍于“止法”,许请以恩命授予弟姪、子孙,使之出官或转行,称为回授。
宋代官员转官的一项规定。官员经磨勘后, 原应转官, 但因止法规定,升授到一定官阶不能再升,但经奏请,可准许授予弟侄子孙,准其出官或转行;亦可封赠父母。此种规定,称为回授。
① 官制用语。汉代有“三互法”,令婚姻之家及两州之人,为官不得相临,以避嫌疑。唐代宗广德二年(764),令中书、门下两省五品以上,尚书省四品以上,御史五品以上,诸同正员三品以下及诸王、驸马等,其亲属及
即今江西金溪县西南、汝水(抚河)东石门乡。《清一统志·抚州府一》:石门渡“在金溪县西四十里。旴水与清江合流经此, 为四达之衢”。
即今安徽歙县南十里朱村乡。清乾隆《歙县志》卷1《都鄙》有朱家村。集镇名。在云南省宣威市西北部、得禄河河谷。得禄乡人民政府驻地。人口 1200。村民朱姓居多,故名。产玉米、马铃薯、稻、小麦、豆类、烤烟等
散官名。金置,属教坊,从六品下。元升从五品。明废。
官署名。南朝宋顺帝时因避讳改平准置。南齐复旧名。参见“平准令”。
①即今湖北广水市东部之广水河,为澴水上源之一。《清一统志·德安府》: 黄沙河 “在应山县东,南流入汉阳府孝感县界。一名环水。…… 《县志》: 黄沙水东南流,广港、月港水注之,至七里冈会东河”。②集镇名
雍州万年(今陕西西安)人。初从巢刺王。玄武门之变,他与冯立合军,斩杀秦王(太宗)将敬君弘、吕世衡。旋归太宗,拜刺史。(187上/4873,参见《新唐书》)【介绍】:唐雍州万年人。初为巢王李元吉将。历迁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为司农寺副长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,另以司农少卿领其职。
见“叱突邻部”(544页)。
二卷。清焦循撰。焦氏精研易学,最有名者为《雕菰楼易学》,凡三种。《易话》乃取此三种之外之余义而成。分为上下卷,上卷为易释举要,诠释句法,于初学者殊为俾益。下卷为推行易义,其谓易至春秋淆乱于术士之口,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