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法司
明清两朝都察院、刑部、大理寺之合称。凡遇斩、绞等重大罪案皆由其会勘,先经刑部审明,送都察院参核,再送大理寺平允,其后会稿具题,呈请皇帝批准。
官署名。明清两代以全国最高的司法机关刑部、都察院、大理寺为三法司。遇有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。参看《清会典·刑部、都察院、大理寺》、“三司”条。
明清两朝都察院、刑部、大理寺之合称。凡遇斩、绞等重大罪案皆由其会勘,先经刑部审明,送都察院参核,再送大理寺平允,其后会稿具题,呈请皇帝批准。
官署名。明清两代以全国最高的司法机关刑部、都察院、大理寺为三法司。遇有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。参看《清会典·刑部、都察院、大理寺》、“三司”条。
书名。清曹元忠撰。一卷。元忠字君直,江苏吴县人。光绪二十三年(1897)始,将振绮堂藏宋孟珙《蒙鞑备录》抄本,与《古今说海》本、《宋人百家小说》本相校勘,并援引《黑鞑事略》、《圣武亲征录》、《加比尼史
在今河南渑池县北十五里。《元和志》卷5渑池县:“大坞故城,在县北十五里。后魏武帝入关,使行台杨腾出关安抚,腾因旧城置大坞镇。”隋曾为渑池县治。又作大城。在今河南省渑池县北。北魏时因旧城
?—1693清朝将领。满洲镶蓝旗人。瓜尔佳氏。尼努之子。世居尼马察。天聪间,任刑部理事。顺治元年(1644),以前锋统领从多尔衮入山海关战李自成起义军,败义军将唐通于一片石,晋轻车都尉。四年(1647
大理段素英年号(1005—?)。
【介绍】:西晋东莱掖人,字孝明。初在魏,举孝廉,州辟别驾。晋武帝泰始初,由中郎将拜散骑常侍,寻兼侍中。持节四方,循省风俗。奏事称旨,转城门校尉,封临海侯。官终少府。
宋何薳《春渚纪闻.铜雀台瓦》:“其瓦初用铅丹杂胡桃油捣制火之,取其不渗,雨过即干耳。后人于其故基,掘地得之,鑱以为研,虽易得墨而终乏温润,好事者但取其高古也。”后因以“铜雀瓦”为砚的美称。元刘永之《寄
旧名鹤王墅。即今江苏太仓市东北岳王镇。清光绪 《江苏全省舆图》 镇洋县: “岳王市镇在城北三十里。”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【介绍】:相传宋苏洵女,苏轼妹。颇具诗才,嫁秦观之夜,以诗歌、联句考夫君;观甚窘,后得苏轼暗助始完卷。事见元吴昌龄《东坡梦》杂剧、明冯梦龙《醒世恒言》等。按史并无其人,秦观所娶徐氏,见《淮海集》卷三六
【介绍】:张籍作。一作《赠孟郊》。诗作赞扬孟郊立身清正,为文纯诚,并以“宝镜曾坠水,不磨岂自明”来勉励友人。诗作也表达了自己对孟郊的深挚情意,过渡自然,浑然成篇。